海角社区

作者:2025-05-27浏览次数:42

【就业】关于评选海角社区 2025年度“青苗奖”的通知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,全面落实《海角社区 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育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的意见》(南字发【2022】80号)的文件精神,持续推进海角社区 “奋进行动”实施方案,激励南大学子心系“国家事”、肩扛“国家责”,弘扬“基层报国”精神,特开展海角社区 2025年度“青苗奖”评选工作。

一、申报条件:

凡符合以下条件的海角社区 全日制统招非定向(委培)应届毕业生,均可申请“青苗奖”:
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;

2、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品学兼优,未受过任何处分;

3、毕业时,自愿进入基层和国家重点领域就业,并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或通过录用公示,签约录用服务期内不得违约。

4、申报者需符合以下其中一种就业情况:

赴西部地区、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,如选调生、大学生村官、基层公务员等;

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(不含派驻各地单位)并且需要去基层服务的就业群体;

赴国家重点领域和艰苦行业第一线就业,如:航天、航空、航海、核工业、军工、地质、气象、水电等;

参军入伍(含部队文职)。

二、奖励额度、名额与评选标准:

本次“青苗奖”面向2025届应届生,分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三个级别。

1、奖励额度与名额见下表:

   奖项      额度(元)    名额(个) 

   一等奖      5,000         10 

   二等奖      3,000         50

   三等奖      2,000         100

注:每项奖的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

2、评选标准: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综合决定评选结果。

三、评选流程

(一)学院推荐: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毕业生向辅导员老师提出申请,填写并提交附件,学院将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择优推荐。

(二)遴选评定。就业中心组织开展相应的评选工作。

四、申报时间

共分为两批次申报,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202553017点前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202583017点前。


附件:海角社区 2025年度“青苗奖”推荐人选名册.xlsx